管道的检测用哪些工具
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做好资料审查和制定检验方案等检验准备工作,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对以下资料和资格证明进行审查:
1、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及有关计算书等;
2、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
3、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的质量证明文件;
4、在线检验要求检查的各种记录;
5、该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
6、检验人员认为检验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根据资料审查情况制定检验方案,并在检验前与使用单位落实检验方案。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2.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3.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无绝热层的非埋地管道一般应对整条管线进行外部宏观检查;有绝热层的非埋地管道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埋地敷设的管道应选择易发生损坏部位开挖抽查(如有证据表明防腐情况良好,可免于开挖抽查)。抽查的比例由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结合管道运行经验协商确定。 一 外部宏观检查 1.1 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他组成件有无泄漏痕迹。 1.2 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1.3 位置与变形检查 (1)管道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 (3)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